四川省泸州市位于川滇黔渝结合部,全市耕地总面积486.9万亩,常年粮油作物播种面积达690万亩,年产秸秆210余万吨,占四川秸秆总量的近7%。近年来,泸州紧紧围绕“全市秸秆资源高值高效利用”目标,探索形成“模式体系化、布局网格化、基地小型化、产业规模化”的山区丘区秸秆综合利用模式。“十四五”以来,全市累计投入各类资金1.72亿余元,建成秸秆收储运站点166个,培育秸秆综合利用主体127家,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7.6%。
坚持政策撬动
汇聚上下联动合力
绘制长远蓝图。出台《泸州市秸秆农业循环利用指导方案(2022—2025年)》,对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的工作思路、技术路径、支持政策、年度任务等内容进行系统安排,规划到2025年全市秸秆离田利用率达到47%、产业化利用率达到30%。综合考虑地理环境、秸秆产能、基础设施等因素,精心规划布局一批高温好氧智能堆肥、机械粉碎直接还田、黄贮饲料生产等示范典型样板,确立以南部叙永县、古蔺县为能源化利用核心区,泸县、合江县为饲料化利用核心区,江阳区、龙马潭区、纳溪区为肥料化利用核心区。
强化政策支持。出台支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政策措施,对参与秸秆还田、离田收储、加工利用的企业主体等进行增值税即征即退100%、秸秆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等优惠政策。各级财政每年总投入不低于100万元用于秸秆利用科技创新、人才引进等。健全金融再担保业务体系,引导地方金融组织资源向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倾斜。强化土地供应,将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乡村规划,合理布局使用现有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。
压实工作责任。以村为基础单元,建立“任务明确、责任明确、横向到边、纵向到底”的管理体系,通过建立秸秆资源台账,准确反映各区域秸秆资源状况,科学合理确定全市秸秆资源利用目标任务并分解落实到区县、到乡镇、到村组,逐级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将还田利用、离田利用、收储运责任落实到人、细化到田。
坚持科技赋能
有效注入发展动力
强化科研合作。依托川南丘陵地区资源禀赋,综合考虑秸秆资源、产业特色、业主需求等因素,积极推进与农业农村部沼气科学研究所、四川农业大学等科研院所合作,探索适合泸州农作物秸秆收、储、运等环节的小型智能化农机具、高效实用新技术、新模式。
强化技术创新。为降低秸秆运输成本,解决普通堆肥发酵慢、秸秆还田病虫害增加问题,泸州成功研发秸秆静态好氧高温发酵智能堆肥技术,成品肥效质量提高20%以上,所需设备灵活轻便、便于携带,对场地要求也较低,无需硬化,房前屋后田间地头均可设置,高温发酵可有效杀灭秸秆中的病虫草害,且能节约近一半的发酵时间,非常适合丘陵地区推广。
强化人才培养。大力推广机械化秸秆打包收储、秸秆黄贮微贮及氨化、秸秆腐熟还田、生物质燃料等先进实用技术,每年邀请专家培养地方技术人才1000余名,为企业、农村提供人才技术支撑。
坚持项目引领
赓续长效利用活力
项目示范带动。2019年至今累计建设中央资金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12个、市本级资金农作物秸秆循环利用项目4个,建成饲料化利用示范基地45个、固化成型燃料化利用示范基地14个、秸秆静态好氧高温发酵堆肥点54个,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秸秆肥料化利用土壤改良74.6万亩,秸秆收储运网点166个,收储运体系村覆盖率达33%。
强化村企合作。按照“外招内育”发展思路,通过“政策扶持+企业合作”的方式,建立村集体与企业互补互惠的利益联结机制,找准烤烟、林竹、养殖等产业对秸秆能源化、饲料化利用产品的需求点,积极培育秸秆资源综合利用市场主体,有效保障秸秆产业的稳步发展。
注重联农带农。探索建立“企业主体+村资公司+农户”“企业主体+秸秆收储运网点+农户”的多业态产业化发展模式:政府负责要素保障,采取项目补贴的方式开展试点示范;企业主体负责秸秆加工、销售等经营事项;村集体、专业合作社负责组织引领、秸秆回收等管理事项;农户负责按技术标准进行秸秆收集、运输、粉碎、发酵作业等生产事项;政、企、村、户各方以产业化模式共同推动秸秆利用长效运行,多方发力,合作共赢。目前全市按照此模式建成肥料化、能源化、饲料化等秸秆产业化利用重点村55个,辐射带动全市380余村开展秸秆产业化利用,形成了多方互利合作、长期共赢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新局面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