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荆楚网 更新时间:2015-10-28 19:29:45 [我要投稿] |
自2015年11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,湖北省物价局将在全国率先给予秸秆(主要包括稻草、麦秸、油料作物秸秆、棉秆、豆类秸秆、玉米秸、薯类秸秆等)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上网临时电价特殊支持措施,在规定的农林生物质发电上网电价的基础上,对企业的上网电量每千瓦时 ...[查看原文] |
索引页声明:
本页面仅提供原文索引,请点击原文链接查看详细内容。
如链接失效请联系:0571-28068180,28068199,28068187,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。 |
|